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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IPO日报
近些年来,美的试图通过高端化、多元化战略,突破家电行业尤其是空调市场不断萎缩的困境。9月17日,美的集团正式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成为继海尔之后第二个“A+H”股上市的白电巨头,全球化之路迈出重要一步。
近期,一家销售生产高度绑定美的集团的公司——武汉宏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宏海科技”)在北交所更新了其上市申请的审核动态。在美的不断争夺行业第一的同时,通过和美的形成深度绑定,而逐渐在行业拥有一席之地的宏海科技,如今经营表现如何?
来源:张力
01
行业整体增速放缓,未来增长空间受限
根据招股书披露,公司主营业务为空调结构件、热交换器、显示类结构件等家用电器配件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
作为一家生产空调零配件的企业,空调市场未来增量空间大小直接影响其未来营收的增长空间,而影响空调市场未来增长的因素主要有三个,分别为房地产、空调普及率和市场供需。
首先,在房地产销售方面,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4年上半年,中国商品住宅竣工面积同比下降21.7%。对此,有行业相关从业人士对记者表示,预计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国内商品住宅竣工面积的负增长状态将一直持续。
其次,在空调普及率方面,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截至2023年末,全国居民每百户空调拥有量达到145.9台。其中,城镇居民每百户空调拥有量为171.7台,农村居民每百户空调拥有量为105.7台。
而就市场供需来看,根据奥维云网数据,2024年1—7月,国内家用空调市场全渠道销量为3911.4万台,同比下降10.2%;零售额为1321.3亿元,同比下降13.9%。特别是传统6月和7月的销售旺季,零售数据也没有起色。
需求端乏力,与之对应的供给侧库已经过度建设。据行业有关媒体不完全统计,2024年全国家用空调达产总产能为2.75亿台;而根据产业在线此前发布的数据,2024年中国家用空调总销量为1.85亿台,在内销排产尚有力度的2024年,产能利用率也仅为67%。
并且就上述行业相关人士表示,目前中国家用空调的市场需求几乎告别新房装修驱动,因此对于空调行业这样供大于求的行业,未来增长空间主要是改善性的更换,而不是以新增需求为主。与此同时,过高的产能意味着供求关系面临失衡的压力,市场价格战的预期不会降低。
作为空调行业的上游,公司所在电器配件行业呈现出企业多、规模小、行业集中度低的特征,这样的行业特征决定了配件企业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结合行业增速放缓的背景下,公司未来市场规模的扩张,势必要靠抢占竞争者的市场份额来达成。
根据招股书,2020年至2022年及2023年上半年(下称“报告期”),公司的增速较快,过去三年营业收入的增长率分别为35.74%,34.26%以及46.79%,公司营收从2020年底的1.39亿元增长至2023年上半年的1.88亿元。
不过,在整体规模上,公司相较行业领先者仍存在较大差距。数据显示,行业龙头德业股份近两年高速发展,其营收规模从2020年的30.24亿元增长至2023年的74.8亿元,同时在不断蚕食其他市场参与者份额。
由此来看,公司未来的营收天花板或存在较大限制。
02
高度依赖大客户,企业话语权较弱
根据招股书披露的数据,2023年上半年,公司向前五大客户实现的营收占公司总营收的比例为94.01%。其中,来自第一大客户美的集团的收入占公司营收比例为48.74%,接近半数,而过高的客户依赖度带来的直接影响是公司在产业链上的话语权不强。
体现在具体数据上,就是公司资产端应收类资产占比较大。根据招股书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应收款项融资的合计账面价值分别为7364.38万元、7797.51万元、9058.12万元和14061.22万元,占各期末总资产的比重分别为31.97%、22.40%、22.17%和31.26%,占比相对较高。
结合前述行业特征来看,与大客户形成深度绑定或许也是公司为了应对市场激烈竞争,而采取的一种被迫之举,通过与大客户深度绑定,以寻求稳定的收入来源。
不过,与大客户深度绑定的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未来,如果公司第一大客户美的集团由于自身原因或宏观经济环境的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其所需的空调结构件或热交换器产品全部自产,或由于空调行业自身的激烈竞争陷入价格战,导致生产计划缩减,美的集团可能会减少公司业务订单量甚至终止与公司的合作关系,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从而影响公司未来的持续盈利能力。
03
双经销模式,高估的毛利率
另外,根据招股书,公司与客户美的的合作方式主要是双经销模式,而双经销模式是指公司向客户采购钢材、铜管、铝箔等主要原材料,并需要根据客户的要求向其供应一定规模的公司产品。
报告期内,宏海科技向美的集团采购的金额分别为1.43亿、2.63亿、3.75亿及2.83亿,占当期采购总额比例为63.2%、68.29%、72.97%及73.54%;同期,公司向海尔集团采购的金额分别为0.3亿元、0.55亿元、0.62亿元及0.41亿元,分别占当期采购总额的13.48%、14.19%、12.09%及10.79%。
根据公司招股书,对于双经销业务模式下产生的销售收入,公司采用净额法核算,将向双经销客户销售时结转的营业成本中的双经销材料金额进行抵销,调减了相应的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的毛利率分别为33.00%、30.35%、32.32%及34.50%,同期,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毛利率均值为17.80%、14.93%、14.17%及17.84%,而公司的毛利率水平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主要是由于公司对于美的、海尔在双经销模式下的销售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在销售结转的成本中剔除了双经销材料的耗用金额,因此毛利率较高。
假设公司与同行业一致,按总额法确认相关收入,则报告期内公司的毛利率分别为15.16%、12.21%、13.08%及13.2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毛利率平均水平相比无重大差异。
而对于这样互为供应商和客户的模式,其交易价格是否公允与否也存在一定的疑问。然而,在公司问询函回复中显示,同行公司却并没有像宏海科技一样采用净额法来确认收入,在双经销业务模式下,同行公司合肥高科和德业股份均使用总额法来进行收入处理,那么其会计处理方式与同行不一致是否合理?是否存在美化报表的可能性?